女总裁的秘密!
琳琳点点头——
“可是,”她仰脸看着我说,“警察局知道这事儿后,会不会把事情弄大了?………”
“也不一定,”我看着她道,“警察如果要插手调查这事儿,我会让他低调处理。况且,暂时还是不要让警察知道的为好——”
“可你已经报警了………”琳琳看着我说。
我摸了下鼻子,笑了一下,低头看着她道:“没呢。我吓唬吓唬他们——”
这时候两个安保人员从内廊跑出来,对我道:“俩人都带到办公室了。”
“好,”我答道,然后看着琳琳道,“不如我们今天来一场审讯!看能不能挖出幕后指使人是谁?——”
很显然,我觉得几个带头闹事的人有问题,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如果不是背后有强大势力撑腰,他们敢这么造次?公众场合就亮出匕首想伤害琳琳?——
他们是亡命之徒没错,但没有人指使,没有人负责他们的安全,没有人给他们好处,他们不会傻到光天化日之下,跑到有众多目击者和严密监控的售楼大厅里来持刀行凶的!
那个额头受伤的副总已被送往医院,这售楼大厅哪来的砖头,难道这不是一起蓄谋伤人的行径么?
我、琳琳和蒋银沿着内廊来到办公室,那个被我一掌砍晕的人已经恢复了意识,另一个被蒋银踢断膝盖骨的依然抱着腿在那里嚎叫——
我一行人在这俩人对面坐下,我摸出一支烟点上——
“哥们,”我盯着他们道,“不管你们是混哪儿的,也不管你背后是谁在给你们撑腰,现在我给你们一个选择题——”
我决定单刀直入——77读
“要不去坐牢,要么立马走人?——”我喷出一口烟雾,盯着他们道。
那个被我砍昏的青年男子看着我道:“当然要走人了!——”
他的手掌依然按捏着后颈,看来被我那一掌砍得够呛!——
那个拿砖拍人的青年男子冲我咆哮道:“你、你们这是非法拘禁,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是犯法!………我警告你,赶紧放我们走,否则我去告你们!哎哟!哎呦!………”
他又抱着膝盖惨叫起来,他操的是一口外地口音——
“报警是吧?抓我是吧?”我盯着他,冷笑一声道,“要不要我把手机借给你用,喏,拿去,赶紧打110!——”
我把手机递到他面前,可他却没要接的意思——
“看来你不是法盲啊?”我盯着他冷笑道,“还知道非法拘禁罪?要不要我给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要不要我给你讲讲什么是故意杀人未遂罪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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