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六章 狼牙的狩猎行动_回到唐朝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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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没完全没想到李道宗的思想已经跳跃到一千多年后的热兵器战争时期,因为有了子弹的存在,那时候的半自动步枪,就是十足的杀伤性武器。震撼效果起到作用了,陈华觉得组建一支火枪队的请求一定能够得到满足。

  果不其然,当见过火枪的威力之后,李道宗立刻开口:“某挑选五十个身强体壮的将领,使用这五十支火枪,由华哥儿你负责训练,你看如何?”

  陈华点头:“可以,不过,人需要我来挑。”

  李道宗表情愣了愣,好小子,居然还留了一手,他打算把自己的心腹安排两个进去系统学习火枪的使用方法,等那天大唐朝火枪普及的时候,自己也可以组建一支规模庞大队伍,哪知道陈华根本就不打算让他这个想法实现。

  既然别人不愿意,李道宗也不厚着脸皮求陈华、有模有样的将这项重任交到陈华手上,然后给他下了死命令,道:“某要看看这支队伍是如何出色。”

  陈华没有拍胸脯保证,他傻啊,古人都爱立军令状,要是这支队伍上了战场打不出响当当的成绩,他脑袋就得落地。所以,在李道宗看似鼓励的命令的下,陈华无动于衷,没有满腔热血杀敌报国证明自己能干,他领下命令就出营去了,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字也没保证。

  陈华挑选的五十个人,都是从凉州带来的兄弟,家庭背景让长孙冲查了绝对可靠,尉迟宝林任命为队长,这支队伍的代号,在军队中有着特殊而霸气的名字“狼牙”。

  狼牙成立的第一天,只有陈华一个人说了一句很中听的话“从今天起,你们不属于大唐朝任何一卫府兵,你们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你们只听命于我和你们的队长尉迟宝林,你们的责任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摧毁敌人最重要的军事人物以及基地。”

  然后,这五十个人以前所用的兵器全被收缴上去,每一个人立刻得到一个可以背在双肩上的背包,包里有装在瓷瓶里的火药、铁弹珠,还有一把锋利的匕一根绳子一支火折子,以及到手一把黑梭梭的火枪。

  他们身上穿的铠甲也被脱下来,穿上了军需处连夜赶制的一套灰绿色的衣服,这套衣服样式怪异,军需处的绣工在做的时候,比做那可以背在背上的包还困难,不过当做好以后,穿在那五十个平均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汉子身上,就连一旁观看的李道宗都是眼前一亮,这身衣服太精神了,而且也不累赘,他考虑以后自己的军队是不是该换服装了。

  穿好了军装,背上了军旅包,在尉迟宝林的带头下,拿几种红的绿的染料抹在脸上和唱戏的没什么区别。正当这群人看新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时候,只见正前方,穿一身迷彩服装,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脸上同样摸着红绿黄三道彩条印的军师已经来到他们面前。

  原来平常穿一身青色衣衫看起来像个书生的军师,居然是如此英挺,他的出现简直盖过了这里所有人。

  狼牙的所有成员当看见陈华拉风出现的那一刻,竟然不自觉的站直了身姿,等候他的差遣。

  很满意这只队伍的精神面貌,许久没有冒险的陈华,仰望着前方高高的库山,眼神中流露出野性的渴望。

  “走吧,狩猎行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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