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李东尼的金牌律师,也是李东尼,即现在的发哥最信任的人之一。
程鸿波赶到后,虽然竭力和警方进行交涉,我和陈发却仍是没能在第一时间被保释,而是被分开关进了拘留所。
这和程大状的能力无关,而是因为我和发哥被指控的罪名非常严重——涉嫌谋杀原东尼海运集团主席李东尼;伪造公函文件,企图侵占他人巨额财产。
李东尼是国际超级大亨,名下资产数百亿,案情重大可想而知。就算警方现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但是由李东尼本人出面指控,警方想不重视都不行。
好在我和陈发现在也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被获准和律师见了一次面。
之后,我就开始了人生中第三次铁窗生涯。
虽然发哥让波爷(我们对程大状的尊称)给我带话,让我不用担心,他会处理好此事。可我还是忍不住多想。
南洋船王忽然出现,对我们做出如此严重的指控,警方又怎会不第一时间核对他的身份信息?
虽然说现代整容技术发达,但那也只能改变一个人的外形、容貌。
指纹、耳廓和血型等身份密码是决计无法改变的。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就不会不知道这一点。
如果对方只是随便找个人来冒充李东尼,很容易就会被戳穿。
现在我和发哥被拘留,前提就一定是李东尼的身份被确认了。那么,这个能够以假乱真的李船王是哪里冒出来的?
想到那一次在海棠号上的种种经历,我不禁心中凛然。
发哥借尸还魂后,把一个皮箱拖上了甲板,丢进了海里。
皮箱里自然是他的肉身。
然而,海中貌似还有一个视我为千年死敌的人——镇海尸母!
之后的三天,我被多次提审,按照波爷的交代,我只是说在海棠号上和李东尼结交,之后莫名受到了他的委任,其余一概含糊其辞。因为这终究是‘李东尼’单方面指控,警方在72小时内没有找到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所以三天后不得不把我和发哥释放。
然而这时,波爷带给我们一个坏消息。
因为‘李东尼’的指控,在案件未查明前,我和陈发不得再动用飞燕集团和飞燕基金的任何资产,不能参与飞燕的所有工作,更不能以飞燕的名义进行商务社交活动,甚至不能踏足飞燕大厦。
也就是说,我和发哥等同是被净身出户。
庆幸的是,因为发哥之前将李东尼的委托工作做的十分到位,警方无法确认财产转让协议、对我和他的委任状是伪造的,所以,‘被谋害的李东尼’同样暂时不能涉及飞燕的事务。
对于警方下达这样的禁制令,陈发大为震怒。
他实在有发怒的理由,因为对于他来说,对方是在赤`裸`裸的谋夺他毕生的心血。
他可以将自己的东西送人,但绝不允许旁人巧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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