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们的人口基数,数千只渡鸦只怕要积攒几千年,乌鸦能活几千年吗?”
“森林之子的寿命本就比人类长,而且,我们的死亡方式与你们也不同,你们回归死亡国度,我们的灵魂却会融入森林,融入大地,融入山川河流。”
“有时候,我躺在鱼梁木上睡觉时,还能与树根中的朋友说话,他们早已死去百年。”叶子叹道。
“即便如此,活几千年的乌鸦也太夸张了,几乎算半神......”
说到这,丹妮心中一动,想到当日在后冠镇苹果园,她与布林登第一次交手时,布林登的寄体也是一只大乌鸦。
只一只乌鸦,竟与“丹妮+两条龙”打了个五五开,若非大黑主动牺牲自己,和丹妮超频,那次争斗还不知什么结果呢!
普通渡鸦也许没那个实力,很可能是森林之子渡鸦的特性。
“森林之子乌鸦是不是布林登的伙伴?这种动物伙伴有什么特殊之处?”
叶子立即紧张道:“你快从乌鸦体内退出来,千万别与她鸦灵。”
“为什么?布林登有数千只渡鸦,送我一只不算什么吧?”丹妮不解道。
“你用不了,你的灵魂经常龙灵,与龙魂没任何区别。想想看,乌鸦能承受巨龙灵魂吗?”叶子快速道。
“这......”丹妮愣住了。
松鼠人的话还真有点道理。
察觉丹妮收回灵魂,叶子松了一口气,缓缓解释道:“首先,这种乌鸦更有智慧,体内还有魔力,个头也更大更凶猛,雄鹰也不是他们的对手。
其次,普通渡鸦忘记了源语,我们却记得,源语是最初的魔法咒语。
故而,借助这种渡鸦,易形者可以施展他能使用的全部法术。”
“太作弊了。”丹妮恍然大悟的同时,也羡慕嫉妒恨。
在维斯特洛,三眼乌鸦原本就占据绝对的信息优势,堪称无所不知。
现在多了森林之子渡鸦,都特么有些无所不能了。
全知全能,不就是上帝?
维斯特洛果然是其它超凡职业者的禁地。
恋恋不舍地看了渡鸦一眼,丹妮继续上路。
火把的浑黄火光驱散山洞内的黑暗,丹妮小心越过地上的鱼梁木树根与石块,问身边的松鼠人:
“渡鸦为何会忘记源语呢?”
“世界变了。”叶子叹气道:“在很久之前,只有森林之子使用渡鸦传信。
渡鸦和我们一样,都说源语,沟通起来没半点障碍。
我们告诉渡鸦信息,它们把我们的话传达给收信人。”
“我的巨龙也会说源语,但我不会。你有没有空,去奴隶湾旅游几年?”丹妮邀请道。
“我很疲倦,双腿无力,不想再离开家乡。而且现在这个时间点也很特殊,我的族人离不开我。”叶子婉拒道。
“嘿,女王拥有大半个世界,跟着她,你们也不用在山洞中苦熬了。”贝沃斯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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